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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電電池充電量與壽命
一電電池充電量與壽命
一電電池所須之充電量為放電量的110~120%.放電量與一電電池蓄電池壽命具密切關系,假設充電量為放電量120%時的電池,使用壽命為1200回(4年),則當電池的充電量達放電量之150%時,則可推算該電池的壽命為: 1200回×120/150=960回(3·2年) 又,此150%的充電,迫使水被分解產生氣體,電解液遽減,將使充電終點的溫度上升,結果溫度上升造成耐用年限縮短。此外,充電不足即又重復放電使用,則會嚴重影響電池壽命。 堆高機舉重時,若一電電池溫度保持在10~40℃之間,其充電量亦維持在110~120%者,*能延長一電電池壽命,此時充電完成之比重,其20℃換算值約為1·2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