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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高的充電電流對一電蓄電池的危害
一電蓄電池充電流要高于放電電流。100AH的蓄電池,充電電流最大不能大于30A。循環充電時,充電器提供的最高電壓應有限制,6V電池的充電電壓為7.2—7.5V,12V電池充電電壓為14.4—15V,充電最大電流不大于額定容量值的30%A。放電電流越大,放出的容量就越小,計算出來的結果就越不準確。因此,若想在工程上比較精確地求出規定時間的電池容量。
一電蓄電池充電后即使不用,儲存的能量也會逐漸損失,但其電壓變化很小,可認為恒定不變.如圖是電壓為12伏、容量為15A?h的某品牌蓄電池剩余容量隨時間變化的圖線.現有一只該種蓄電池充足電,存放6個月,用來給額定電壓為12伏、額定功率為36瓦的電燈供電求:
(1)一電蓄電池容量為“15A?h”,它表示:若該一電蓄電池以1安的電流為用電器供電,可以工作15小時;則當該蓄電池以2安的電流為用電器供電時,可以工作7.5小時.
(2)此燈正常發光時的電流是多少安?
(3)存放6個月的該蓄電池最多可給此燈提供多少焦的電能?
當環境溫度較高時,電解液的流動性提高,化合反應加劇使用電池內部溫度升高,使相當一部分充電電流轉化為熱能,使電池內部溫度急升,造成惡性循環,致使電池損壞,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產生的熱量無法及時擴散到空氣中去,加速了電解液的損失。同時由于蓄電池殼體的致密度等原因,蓄電池長時間處于高溫、干燥的環境中也容易通過殼體損失水分。
一電蓄電池直流電源設備是電力系統重要控制、信號、動力電源,它在電力系統安全運行中起重要作用。為此,在蓄電池室適時控制合適的溫度,并在生產實踐中有效的管理與維護,對保證直流系統折可靠運行及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有著重要作用。